河北新闻网沧州电(燕赵都市报记者张汇)“主干道上的污水井盖丢了,我的车陷进去已经一个下午,一度造成交通拥堵,竟没有哪个部门来管。”7月19日晚7时左右,沧州市民尹先生无奈地拨打了本报热线,污水井深达3米,“如果是行人掉进去,非出人命不可。”
现场:汽车前轮被污水井卡住
记者19日18时20分许来到沧州交通大街和北环路交叉口。这一路段正在施工,路北用蓝色围挡围住,在污水井附近,围挡打开了4米左右的出入口,供来往车辆通行,而缺失井盖的污水井正好就在这狭窄的道路上。轿车的左前轮卡在污水井上,保险杠、大灯等都严重损害。天下着大雨,污水井中的水哗哗流淌。
尹先生介绍,19日下午3时许,他开车经过此处,并没有危险提示牌。他的车下咯噔一声陷了进去。更令车主气愤的是,他在雨中拨打了一圈电话,沧州市市政部门虽派人前来查看,但工作人员说,这断路正在施工,责任应该是施工方来负,跟他们无关。尹先生给施工方沧州市市政工程公司打电话,该公司让他找市政管理处,直到晚上19时,出事车仍被扔在现场,并没有部门来处理。
无奈之下,尹先生拨打了110,在巡警的帮忙下,将车抬出。但这个黑洞洞的路口还存在,巡警在洞口旁放置了安全提示标志。井盖丢失到底该由哪个部门来负责呢?尹先生准备为自己的遭遇讨一个说法。
律师:施工方有责任
20日,记者从沧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得到答复,若是正常道路上的污水井盖丢失,应该由市政管理处来负责。但这个井盖正处于施工范围,已经用围挡圈在施工区内。在施工时,施工范围内的井盖就应该由工程方来管理。
记者致电工程方——沧州市政工程公司一位姓马的负责人,他说,井盖的位置不在施工范围内,正好在便道上,不属于施工范围。这位负责人介绍,该井盖原先是水泥井盖,由于破损不知何原因丢失了。施工人员当时在井盖周围放置了水泥砖。
沧州市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皮徳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施工期间井盖的管理权暂时变更为施工方,在工程尚未交工前,沧州工程公司对井盖的管理、维护附有不可推卸责任,一旦出现问题,属于管理失职。
记者20日得知,沧州市政工程公司已将该污水经加盖,并将这一段路的围挡重新封死,禁止路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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