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燕赵都市报 记者郭鹏)记者13日从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了解到,石家庄中招录取工作将于7月14日全面展开,至8月3日结束。
据了解,普通高中录取从7月14日开始,至7月23日结束。其录取顺序为公助生(含分配生)、择校生、分校生(含国际班)。普通高中录取共分三批,第一批为市一中、市二中、辛中、正中、石家庄实验中学及其所属的分校、国际班;第二批为市区其他省级示范性高中及其所属的分校或国际班;第三批为市区其它普通高中、石家庄学院元氏分院。
五年制(含3+2)大专、普通中专录取工作将于7月25日至8月3日进行。
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录取办法为:先录取全市统招公助生,依据统招计划、考生第一志愿(第二志愿不考虑)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待该批统招公助生录取结束后录取分配生。分配生为公助生,考生第一志愿即被视为分配生志愿,按每所招生学校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计划,依据考生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内)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该学校的考生。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未完成的,其剩余计划将调整为高中统招生,再按照考生志愿录取统招公助生,此时第二志愿可参与录取,并与第一志愿同等对待。
此外,有关负责人还特别强调,凡招收音乐、美术、体育特长生的学校一律不得重新进行专业测试,录取时以全市统一测试公布的专业成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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