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主要组织者省会某酒店内落网
因为此案涉及到的上、下线人员众多,地域广泛,且上、下线人员之间入股资金的流转多以现金直接交付为主,极少有交款书面凭证,需要调查取证的工作量相当巨大。新乐市公安局侦经大队民警克服种种困难,远赴广西、新疆等地调查取证,行程两万多公里。在经过近两个月多达300余人次的调查后,办案民警初步掌握了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月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的事实。
经过细致工作, 6月6日下午,办案民警在石家庄市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在石家庄市某酒店内将犯罪嫌疑人王月抓获归案。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月对2007年至2009年间,利用‘拉人头’入股的方式发展新乐市田某男夫妇等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审讯:两三年时间发展三百余下线 吸金千万余元
经审讯得知,犯罪嫌疑人王月原在石家庄市经营肉类批发生意,在生意往来中,结识了新乐市的田某男,后王月加入传销组织。2007年4月份,犯罪嫌疑人王月以“国家阳光工程”,“西部大开发”为名,将犯罪嫌疑人田某男骗至广西,以少量投入多量回报、多投入多回报引诱其加入了传销组织,两年内,王月共吸收下线入股资金44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田某男、崔某女夫妻二人在加入传销组织之后的两年内,发展本村及附近村民200余人参加了该传销组织,吸收下线入股款达360余万元,均未返利给下线入股人员。2008年4月份,犯罪嫌疑人田某男又拉拢其姐田某女、崔某男夫妻二人加入了该传销组织。犯罪嫌疑人崔某男、田某女夫妻二人加入传销组织后,大肆宣扬该传销组织,以少投入高回报为诱饵,疯狂发展下线,拉扰本村及附近村民加入该传销组织。短短一年时间内,该夫妻二人发展160余名村民参加了该组织,吸收入股金250余万元,仅返利给下线入股村民30余万元。 王月、田某男、崔某男等犯罪嫌疑人利用村民的入股资金大肆挥霍,致使他们发展加入该传销组织的村民得不到利益,或者血本无归。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月、崔某男已被新乐警方执行逮捕,其他涉案犯罪嫌疑人正在全力追捕之中。
【责任编辑:孙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