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记者张洁)根据河北省政府“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预警制度”的要求,按照“及时提醒、公众监督、防患未然”的原则,昨天,省环保厅对部分减排项目建设滞后,难以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管理不到位、环保设施运行不稳定的11家企业实施了减排预警。
11家企业分别是:石家庄西北部水利防洪生态工程污水处理厂、河北钢铁集团承德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烧结机脱硫、张家口蔚县污水处理厂、沧州运东污水处理厂一级B排放标准改造、衡水枣强县大营镇污水处理厂一级B排放标准改造、邢台清河县羊绒科技园区污水处理厂、秦皇岛第三污水处理厂、大唐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迁安大唐热电有限公司、廊坊市三河燕郊污水处理厂、保定市徐水县污水处理厂。
省环保厅要求各设区市按时限要求督促被预警企业完成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省环保厅将暂停审批该地(或企业)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同时建议省政府办公厅对其实行黄牌警告,并对有关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告诫谈话。
【责任编辑:殷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