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牛海英)借鉴和推广沧州警务机制和警务模式改革经验,河北省将力争用一年的时间,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的治安巡控体系。
2009年初开始,沧州市开始推进城乡一体化治安巡控体系建设,今年以来全市现行案件破案率同比提高15.9%,市区刑事发案总体下降3.6%,其中抢劫、抢夺案件同比分别下降58.5%和37.5%,一度猖獗的飞车抢夺案件基本绝迹,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6月23日,省公安厅在沧州市召开现场会,在全省推广这一经验。
河北省公安厅提出,要下大决心把警力摆上街面。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把更多的警力摆到违法犯罪频繁活动的路段、投放到群众最需要的时段,真正让巡警巡起来、让警车转起来、让警灯亮起来,让老百姓感觉到身边有警察、有安全感。各级公安机关必须要做到打防兼备,通过高效的快速反应机制,力争把更多的街头犯罪解决在发案现场;通过科学的警务安排,密织街头防控网,确保社会面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遏制。
由于警力不足等原因,广大的农村地区治安工作一向是公安工作的难点之一。省公安厅提出,必须要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大力向农村地区延伸,积极推动城乡治安秩序并轨。要进一步延伸巡控触角,把巡逻防范、视频监控等较为成熟的做法逐步在乡镇农村推广试用,进行一体化同步建设,逐步实现巡控工作到社区、到乡、到村、到户,让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与城市相同的治安环境。
会议提出,各级公安机关必须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力量建设,深入发动社区保安员、企业内保人员、治安志愿者、农村治保组织等各种社会辅助力量,把群防群治力量建到社区、乡镇、村队,与专门机关形成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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